古早時期的習俗,已婚婦女不能無故擅自歸寧,所以大年初二回娘家時
多半由娘家兄弟前來迎接。這一道手續在科技發?的現代,都己變成電話邀請而回娘家則不能空手回去,要準備一些禮品,稱為「伴手」亦是台語的「單露」。如娘家其它兄長有小孩的,則要另準備紅包;女兒若有小孩,則外公外婆或舅舅送雞腿與用紅絨線繫古錢掛在小孩頸上,謂之「結彩帶」。但現在也都只是用紅包來代替了。
「安平縣雜記」云:「初六日,婦人均往父母家歸寧,俗名做客。」
民歌云:「十二查某子返來拜。」,可見「做客」的時間並不一定但現今的習俗卻是正月初二請子婿,應為初二做女兒的回娘家做客而女婿陪著一道回來,接受岳家的招待,久而久之,做客和請子婿就變成同為初二那天了
(資料來源:府城的節令民俗/作者范勝雄) |